《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有机溶剂合规义务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对有机溶剂的合规义务要求。

合规义务要求

  • 1

    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 2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

  • 3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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