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突发事件合规义务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对突发事件的合规义务要求。
合规义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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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 2
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3
(四)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第九十五条第五款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核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