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对排污许可证的合规义务要求。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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