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预警合规义务要求
《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对预警的合规义务要求。
合规义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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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 - 2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核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