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是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标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SHOUCE365 | 编号: | SC365-EMS-C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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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A/4 | |
本次修改日期: | 2025-07-04 | |
生效实施日期: | 2025-07-06 | |
下次评审日期: | 2026-07-04 | |
页码: | 第1页/共1页 |
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生活活动及服务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责任,采用较为合理的处理办法,尽可能减少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危害。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3职责
3.1安环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本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清单,并负责日后调整对清单进行变更登记。
3.2各部门根据所确定的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清单,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按照本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标识,集中堆放在指定的放置场所。
3.3安环部协调组织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定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管理。确定合法的处理及处置单位,签订合同,负责指导回收公司对废弃物堆放场地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按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本公司的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进行申报。
4程序
4.1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
4.1.1固体废弃物——如各车间、部门的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边料、不合格品等。
4.1.2危险废弃物——指根据国家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发射性、传染性等其中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弃物。如:
1)各车间部门的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检修、更换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油抹布等。
2)各车间、部门、配电间报废的荧光灯管、灯泡、废铅蓄电池、硒鼓等。
4.1.3从回收利用角度又分:
a)可再利用类——指生产上废弃而回收后可直接使用的固体废弃物。
b)可回收类——指回收公司回收后经加工处理后可当作二次资源用的固体废弃物。
c)不可回收类——指无再利用价值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4.2固体废弃物清单的登录和变更登记。
4.2.1安环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出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清单。
4.2.2如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结构发生变化。由废弃物产生部门报安环部,经核实后对清单进行变更登记。
4.3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申报
安环部负责对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申报。
4.4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收集
4.4.1各部门根据所确定的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名录,分类收集和标识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并由各部门按规定集中堆放在指定的放置场所。如各部门对废弃物类型无法进行鉴别,应通报安环部,由安环部确定废弃物类别。
4.4.2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放置
4.4.2.1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为定制的垃圾车或塑料箱/桶、袋等,外贴“可再利用”、“可回收”、 “不可回收类”标签容器装满后送废弃物场地分类堆放。
4.4.2.2固体形态的危险废弃物可用原包装桶或塑料容器收集,外帖“危险废弃物”标贴。液态及挥发性废弃物应用原包装桶收集,紧闭瓶盖,外贴“危险废弃物”标贴。送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地分类堆放。
4.4.2.3各种废弃物识别标牌由安环部统一制定,各部门可从安环部领取标签。
4.4.2.4收集容器:产生废液的部门在指定地点设置废液的回收容器,并对容器及存放区域做好标识。
4.4.2.5收集方式:用收集小桶将废液盛入专用的废液桶,收集时应尽量避免泄漏。
4.4.2.6容器的放置要求:垂直放置,禁止倒卧;盖好容器盖;防止泄漏。有防雨水措施,远离下水道入口。
4.5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存放。
4.5.1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均存放在指定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堆放场地或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地,堆放区域有明显的标志,由安环部统一处理。
4.5.2废弃物堆放场地应有防雨棚,并远离下水道口。堆放场地由安环部负责管理,并指导回收公司正确操作。
4.5.3废液的储存由生产部负责。
4.6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要求
4.6.1可回收的废弃物有公司清洁工到车间部门的指定地点收集(废纸、废纸箱等)。公司使用的化学品的空桶有供应商进行定期回收,车间人员不得另作它用。废机油、废润滑油等有出售给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回收由安环部联系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废包装袋由车间集中收集后交固废仓库集中对外销售。
4.6.2危险废弃物的程序。
4.6.2.1接受方的确定由安环部按照《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从具有许可证的接受方中经严格考察后选出合格的危险废弃物接收方。具体要求为
a)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处理资格;
b)承诺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作业活动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c)承诺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作业活动必须受到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对其要求的约束;
d)承诺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及本公司环境保护要求的宣传教育。
4.6.2.2处理合同的签订由安环部负责与合格的危险废弃物接受方草拟并签定危险废弃物的接受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危险废弃物接受方的经营行为和必须遵守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的有关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6.2.3危险废弃物的交接由合格的危险废弃物接受方根据相关合同的要求,到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地接受危险废弃物,填写《危险废弃物处理记录》,办理转移手续。
4.7各废弃物产生部门根据本程序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作业指导书,各部门各车间废弃物管理员必须掌握自己所接触的废弃物种类、特点、性质和对环境人体的危害。做好区域清洁卫生,及时正确地收集各种废弃物,并堆放在指定点。
4.8安环部每月对固废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4.9
公司对接触废弃物的人员必须培训;
4.9.1培训内容如:
废弃物的种类。
废弃物对环境、人类的危害。
有害废弃物和无害废弃物有什么不同。
清洁工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预防中毒事件和急救措施。
5记录
危固废/固废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