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保护法》(2009)的合规义务识别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基于《海岛保护法》(2009)的合规义务识别。

《海岛保护法》(2009)合规义务识别

合规义务是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组织必须遵守的或承诺遵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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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7-08

适用法律:《海岛保护法》(2009)

法律条款 法律条文 合规义务
3.24.1 “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应当对海岛土地资源、水资源及能源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海岛的开发、建设不得超出海岛的环境容量。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岛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开展海岛土地、淡水和能源资源调查,进行海岛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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