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版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合规义务清单

2024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基于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合规义务清单。

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合规义务清单

合规义务是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组织必须遵守的或承诺遵守的要求。
本页面只是用于展示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合规义务列表,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合规义务清单。完整的环境因素合规义务清单请联系我们的咨询服务!
更新日期:2024-07-05
环境因素 合规义务 法定要求
1信息公开
公开排放信息,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环境因素 合规义务 法定要求
1噪声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噪声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报告公开
  •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因素 合规义务 法定要求
1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排放 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需要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
  •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环境因素 合规义务 法定要求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
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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