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浏览, 第3页, 卡西欧 Casio 3062 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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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手 册 3062 3 秒表模式 秒表用于测量经过时间、中途时间及两名选手的完成 时间。 • 秒表的测时限度为 59 59.99 秒。 • 若不停止秒表,测时会一直不停地进行。到达测时限度 时,秒表会再次由零开始重新测时。 • 当中途时间正在画面中显示时,若退出秒表模式,手表将 清除中途时间并返回经过时间的测量画面。 • 若不停止秒表,即使退出秒表模式,测时仍会继续进行。 • 本节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须在秒表模式中执行。请按 C 钮 进入该模式。 1/100 D 开始 停止 经过时间 重新开始 清除 D 停止 D ➤D ➤A 中途时间 D 开始 中途时间 (SPL 显示) 中途测量解除 清除 A 停止 A ➤D ➤A 两名选手的完成时间 D 开始 中途测量 停止 清除 A 中途测量解除 D ➤A ➤A 第一选手冲线。 显示第一选手的完 成时间。 第二选手冲线。 显示第二选手的 完成时间。 如何使用秒表测时 照明 本表采用一块 EL (电子荧光)板提供照明,其可点亮 整幅显示屏幕,即使在黑暗中亦可使画面明亮易观。本表 还配备有自动照明功能,只要将手表面向您转动,照明便 会自动点亮。 • 要使用自动照明功能,必须事先开启该功能(由自动照明 功能指示符表示)。 • 有关照明的其他重要资讯,请参阅“照明须知”一节。 如何手动点亮照明 在任意模式中(设定画面显示时除外),按 B 钮可 点亮照明。 • 照明持续时间可指定为 1.5 秒或 2.5 秒。有关详细说明请参 阅“如何设定时间及日期”一节。 • 无论自动照明功能是否已开启,上述操作都可点亮照明。 关于自动照明功能 自动照明功能经开启后,无论手表的模式为何,每当您如下所示转动手腕时,照 明便会自动点亮。请注意,本表配备有“ Full Auto EL Light (全自动电子荧光照 明),只有当环境光线在一定水平以下时自动照明功能才动作。在明亮的光线环境下 其不会点亮照明。 将本表移至与地面平行的位置上,然后将其面向您扭动超过 40 度便可点亮照 明。 • 请将手表戴在手腕的外侧。 自动照明功能指示符 与地面 平行 40 度以上 警告! • 在使用自动照明功能观看手表时,必须确认您目前所在位置的安全。特别是在跑步或 进行任何其他有可能导致事故或伤人的活动时,必须格外小心谨慎。注意照明会被自 动照明功能突然点亮,请避免使您周围的人受惊或注意分散。 • 在骑自行车或驾驶摩托车或任何其他机动车前,必须事先将手表的自动照明功能解 除。因为自动照明功能有可能会突然或意外点亮照明,分散您的注意力,有导致交通 事故及严重伤人意外的危险。 如何开启或解除自动照明功能 在任意模式中,按住 B 钮约 2 秒钟可交替开启(自动照明功能指示符出现)或解 除(自动照明功能指示符消失)自动照明功能。 • 自动照明功能经开启后,自动照明功能指示符会显示在所有模式中。 电源 本表配备有一个太阳能电池及一个能储存由太阳能电池产生的电能的特殊充电电池 (二次电池)。下图举例说明充电时如何放置手表。 范例∶如图所示摆放手表使其表面面朝 光源。 • 右图所示为树脂表带手表的摆放方法。 • 请注意,当部分太阳能电池被衣服等遮 挡时充电效率会下降。 • 平时应尽可能将手表露在衣袖之外。即 使仅部分表面被遮挡亦会使充电效率显 著下降。 太阳能电池 重要! • 将手表长期放置在暗处或佩戴时手表因被遮挡而照不到光线,都会使充电电池的电量 耗尽。平时请尽可能让手表照到明亮的光线。 • 本表使用特殊充电电池储存由太阳能电池产生的电能,因此电池不需要定期更换。但 经长期使用后,充电电池会逐渐失去充电能力,无法将电充满。若您发现充电电池无 法充满电,请与您的经销商或 CASIO 代理商联系有关更换电池的事宜。 • 切勿自行取出或更换手表的特殊电池。使用错误类型的电池会损坏手表。 • 当电池电量下降至第 5 级或更换充电电池之后,现在时间及所有其他设定均会返回至 其出厂初始缺省设定。 • 要长期存放手表时,请开启节电功能并将手表放在平时能照到明亮光线的地方。如此 可防止充电电池的电量耗尽。 电池电量指示符及恢复指示符 电池电量指示符表示充电电池目前的电量水平。 功能状态 所有功能正常 所有功能正常 闹铃、整点响报及照明功 能停止。 包括自动照明功能在内的 所有功能停止。 包括计时功能在内的所有功 能停止,手表被初始化。 电量级数 1 2 3 4 5 电池电量指示符 (立即充电警报) (立即充电警报) 电池电量指示符 恢复指示符 lll ll lll l l l l l l lll ll ll lll ll l l l l l l ll • 当电池电量下降到第 3 级时,LOW 指示符会在计时模式画面上闪动。 • 第 3 级时的LOW 指示符及第 4 级时闪动的充电指示符(CHG)表示电池的电力已非常 低,必须尽快将手表放在明亮光线下进行充电。 • 当电池电量下降到第 5 级时,所有功能都将停止,并且各设定亦将返回至其出厂初始 缺省设定。充电电池经充电后各功能会再次启动,但电池电量从第 5 级回升至第 4 (由闪动的充电指示符表示)后需要设定时间及日期。电量一旦下降至第 5 级后,直 到回升至第 3 级(充电指示符不表示)为止所有其他设定均无法配置。 • 手表照射到直射阳光或一些其他极为强烈的光线时,电池电量指示符可能会暂时表示 为一个比实际电量水平高的级数。但数分钟后正确的电池电量指示符便会出现。 • 若短时间内多次使用照明或闹铃,恢复指示符(RECOV)会出现,并且直到电池电 量恢复为止下列操作将无法执行。 照明 鸣音 片刻后电池电量便会恢复,恢复指示符消失时表示上述功能再次有效。 充电须知 有些充电环境会使手表变得非常烫热。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时,请避免将手表放在 下述地方。同时还请注意,手表温度过高时其液晶显示屏会熄灭。手表温度降低后 LCD 的显示将再次恢复正常。 警告! 将手表放置在明亮的光线下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会使手表变得烫热。接触手表时请 小心以免烫伤。尤其长时间置于下述环境中时,手表会变得极为烫热。 • 停在直射阳光下的汽车中的仪表板上 • 白炽灯的近旁 • 直射阳光下 充电指南 充满电后手表可持续计时最长约 13 个月。 • 下表列出了为补充通常运作一天所消耗的电能,手表需要照射光线的时间长度。 光线类型(亮度) 在室外阳光下 ( 50,000 lux ) 在有阳光的窗口下 ( 10,000 lux ) 在阴天的窗口下 ( 5,000 lux ) 在室内荧光灯光下 ( 500 lux ) 大约照射时间 5 分钟 24 分钟 48 分钟 8 小时 • 规格中含有所有详细的技术资料。 • 画面每天显示 18 个小时、休眠 6 个小时 • 照明每天点亮一次 ( 1.5 秒) • 闹铃每天鸣响 10 • 经常充电可保证运作的稳定。 恢复时间 下表列出了电池电量升高一级所需要的充电时间。 – – – 9 小时 46 小时 94 小时 光线类型 (亮度) 在室外阳光下 ( 50,000 lux ) 在有阳光的窗口下 ( 10,000 lux ) 在阴天的窗口下 ( 5,000 lux ) 在室内荧光灯光下 ( 500 lux ) 大约照射时间 5 4 3 2 1 2 小时 7 小时 14 小时 169 小时 33 小时 167 小时 340 小时 • 上示照射时间仅为参考值。实际所需要的照射时间依光线条件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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