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的合规义务清单

2024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基于《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的合规义务清单。

《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合规义务清单

合规义务是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组织必须遵守的或承诺遵守的要求。
本页面只是用于展示《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合规义务列表,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合规义务清单。完整的环境因素合规义务清单请联系我们的咨询服务!
更新日期:2024-06-18
环境因素 合规义务 法定要求
1开发项目管理
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符合环境、土地和水资源标准。
  • 第十三条第二款
2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需强制回收产品或包装物的企业,负责回收废弃产品或包装物,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 第十五条第一款
3制度建设
建立循环经济管理制度
  • 第九条第一款
4重点能源消费单位
5重点用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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