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一体 综合管理体系 方针
GB/T 19001-2016,GB/T 24001-2016,GB/T 45001-2020 三标一体 综合管理体系 方针
方针
5.2 方针
5.2.1 制定质量方针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实施和保持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
- 适应组织的宗旨和环境并支持其战略方向;
- 为建立质量目标提供框架;
- 包括满足适用要求的承诺;
- 包括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
5.2.2 沟通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
- 作为形成文件的信息,可获得并保持;
-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理解和应用;
- 适宜时,可为有关相关方所获取。
5.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方针,环境方针应:
- 适合于组织的宗旨和所处的环境,包括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 为制定环境目标提供框架;
- 包括保护环境的承诺,其中包含污染预防及其他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的特定承诺;
注:保护环境的其他特定承诺可包括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 包括履行其合规义务的承诺;
- 包括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以提升环境绩效的承诺。
环境方针应:
- 以文件化信息的形式予以保持;
-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
- 可为相关方获取。
5.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 包括为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而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的承诺,并适合于组织的宗旨和规模、组织所处的环境,以及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机遇的特性;
- 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供框架;
- 包括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 包括消除危险源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承诺(见 8.1.2);
- 包括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
- 包括工作人员及其代表(若有)的协商和参与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 作为文件化信息而可被获取;
- 在组织内予以沟通;
- 在适当时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 保持相关和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