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浏览, 第3页, 卡西欧 Casio 2753 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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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手 册 2753 3333 3 照明 本表的照明采用一块 EL (电子荧光)板,其可点亮整幅显 示屏,即使在黑暗中亦可使画面明亮易观。本表还备有自动 照明功能,只要将手表面向您转动,照明便会自动点亮。 • 若要使用自动照明功能,必须事先开启该功能(自动照明开 启指示符会显示)。 • 有关使用照明的其他重要资料,请参阅“照明须知”一节 的说明。 如何手动点亮照明 在任意模式中,按L钮都可点亮照明约1秒。 • 无论自动照明功能是否开启,上述操作都可点亮照明。 关于自动照明功能 在任意模式中自动照明功能经开启后,每当如下所示将手表面向您转动时,照明会自 动点亮约1秒。注意本表的“ Full Auto EL Light ”(全自动电子荧光照明)只会在周围的亮 度低于某个限度时才会点亮。其不会在光亮的地方点亮。 将本表移至与地面平行的位置上,然后将其面向您扭动超过40度即可点亮照明。 • 请将手表戴在手腕的外侧。 自动照明指示符 重要! • 将本表长期存放在无光线的地方或戴表时因受到遮挡而无法照到光线,都会导致充电电 池内的电量耗尽。请尽可能经常让本表照到明亮的光线。 • 通常充电电池无需更换,但经过数年使用后,其充电能力会逐渐降低而无法将电充足。 若您发觉充电电池无法充足电量,请与您购入本表的商店或 CASIO 代理店联络有关更换 充电电池的事宜。 • 充电电池只可更换为 CASIO 指定的 CTL1616 型电池。其他充电电池会损坏本表。 • 当电池电量降低至第4级或在更换电池后,储存在表中的所有数据会被删除并且当前时 间与所有其他设定会返回至出厂时的初始缺省设定。 • 若要长期存放本表,请开启节电功能并将手表放置在通常能受光线照射的地方。如此可 防止充电电池电量的耗尽。 电池 本表装备有太阳能电池及一个充电电池(二次电池)。充电电池可储存由太阳能电池所 产生的电能。下图是充电时如何放置手表的方法。 范例∶将表面面对光源放置。 • 左上图是配有树脂表带的手表的放置方 法。 • 注意若衣服等遮住部分太阳能电池,充 电效率则会降低。 • 通常,请尽量使手表暴露在外,不受衣 袖的遮挡。若部分表面受到遮挡,充电 则会大为减弱。 太阳电池 • 若在短时间内多次使用照明或闹铃,电量恢复指示符会在画面中出现。直至电量恢复为 止,下述功能将无法使用。 照明 鸣音 数字时间及指针时间间的调整 经过一段时间,等电池电量恢复及电量恢复指示符消失后,上述功能又可恢复使用。 充电须知 在某些环境下充电会导致本表过热。请避免将本表放置在下述地方为充电电池充电。 注意手表过热会使液晶画面熄灭。当温度降低,液晶显示画面应会恢复正常。 警告! 置于强光下为充电电池充电会导致本表烫热。请小心处理本表,避免烫伤。注意尤其 在下述环境下长时间充电会使手表非常烫热。 • 停泊中的受阳光直接照射的汽车的仪表板上 • 过于接近白炽灯的地方 • 直接置于太阳光下 充电指南 电量充足后,本表可维持最长约11个月的连续计时。 • 以下是手表的日常运作需要的每日暴露在光线下的充电时间。 功能状态 所有功能均可使用。 所有功能均可使用。 闹铃、整点响报、照明、自动 照明及画面停止显示与运作。 虽指针停止转动,但手表内部 仍会继续计时。 包括计时功能在内的所有功能 都会停止运作。 电池电量指示符及电量恢复指示符 电池电量指示符显示目前充电电池内的电量状态。 级数 1 2 3 4 电池电量指示符 电池电量指示符 电量恢复指示符 (立即充电警告) l l l l l lll ll l l 曝光度(亮度) 室外阳光下(50,000 lux ) 在有阳光的玻璃窗口下(10,000 lux ) 在阴天的玻璃窗口下(5,000 lux ) 室内日光灯下(500 lux ) 大约曝光时间 6分钟 30分钟 48分钟 8小时 38小时 192小时 11小时 53小时 – – – – – – 曝光度(亮度) 室外阳光下(50,000 lux ) 在有阳光的玻璃窗口下 (10,000 lux ) 在阴天的玻璃窗口下(5,000 lux ) 室内日光灯下(500 lux ) 大约曝光时间 第4级 第3级 第2级 第1级 2小时 8小时 13小时 157小时 警告! • 在自动照明功能开启的情况下观看手表时,必须确认您目前所在位置的安全。在跑步或 进行任何其他有可能导致事故或伤人的行为时,必须特别小心谨慎。注意照明会突然点 亮,请避免使您周围的人受惊或注意力分散。 • 在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前,必须事先将手表的自动照明功能解除。因为 自动照明有可能会突然点亮,分散您的注意力,而有导致交通事故及严重伤人意外的危 险。 如何开启及解除自动照明功能 在任意模式中,按住L钮约2秒可交替开启(自动照明指示符出现)或解除(自动照明指 示符消失)自动照明功能。 • 自动照明功能经开启后,自动照明指示符会在所有模式中显示。 与地面平行 超过40度 参考资料 此节我们会讲述更多有关操作本表的详情及技术资料。其中还包括本表的某些功能及 特长的使用注意事项。 节电功能 开启节电功能后,若将手表放置在昏暗的地方(低于约 30 lux ),手表便会自动进入休眠状态。 以下是在黑暗环境中进入休眠状态后对手表各功能的影 响。 节电指示符 • 注意将手表戴在衣袖下会使手表进入休眠状态。 • 在上午6时00分至下午10时59分之间,本表不会进入休眠状态。若在上午6时之前已进入 休眠状态,则休眠状态会保持。 如何解除休眠状态 进行下述任何一项操作都可解除休眠状态。 • 将手表移到光亮的地方。 • 按任意钮。 • 使手表面向您。 如何开启及解除节电功能 1. 在计时模式中,按住A钮直至城市代码开始闪动。此表示 现已进入设定画面。 2. 按C钮9次直至节电功能的开启/解除画面出现。 3. 按D钮交替开启( ON )或解除( OFF )节电功能。 4. 按A钮退出设定画面。 • 开启节电功能后,节电指示符( )会在所有模式中显示。 在黑暗中停留的时间 60至70分钟 6或7日 功能 • 液晶显示画面熄灭 • 闹铃、整点响报及指针计时照常运作 • 液晶显示画面熄灭,闹铃及整点响报无法使用 • 指针停止在12时的位置上 • 规格中含有所有详细的技术资料。 • 画面每日显示18小时,休眠状态6小时 • 每日照明点亮1次(1.5秒) • 每日闹铃鸣响10秒 • 经常充电可保持手表的安定运作。 恢复时间 下表是有关将充电电池内的电量升高一级所需要的充电时间。 • 电池电量降低至第3级时,充电指示符( )会在画面中闪动。此表示电池电量很低,需 要立即在亮光下充电。 • 在电量为第4级时,本表的所有功能都会停止并且所有设定都会返回至出厂时的初始缺 省设定。充电后各功能虽可恢复操作,但您需要在电量由第4级回升至第3级(充电指示符 会闪动表示)后,重新设定时间及日期。电量一旦下降到第4级后,直到充电到第2级(充 电指示符消失)为止,所有其他设定都无法进行。 • 注意在直射阳光或其他强光的照射下,电池电量指示符会暂时显示一个较实际电量高的 级数。正确的电池电量级数稍候才会出现。 • 上述曝光时间皆为参考值。实际需要的曝光时间根据亮度条件而定。 l l l l l ll ll l l l l l l l ll ll ll l 开启/解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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