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件名称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显示单元 / 操作面板单元 × × × ○ ○ ○ 图像扫描单元 × × × ○ ○ ○ 电源单元 × ○ × ○ ○ ○ 其他的电气实装单元 × ○ × ○ ○ ○ 其他的机构零件 × ○ × ○ ○ ○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SJ/T11363-2006 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SJ/T11363-2006 规定的限量要求。 注释:根据产品的不同,一些部件不适用于此指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 本标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 标志中央的数字代表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