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手册:邦宪
词语邦宪拼音、解释、繁体、造句。
邦宪
- Unicode码:\u90a6\u5baa
- 拼音:bāng xiàn
- 繁体:邦憲
- 释义:
1
《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 毛传:“宪,法也。”后因以“邦宪”指国家大法。
宜加贬黜,用申邦宪。
内不能统齐士吏,外不能绥靖华夷,致兹绎骚,自干邦宪。
大夫秉邦宪,兢兢志靡他。
2
借指执法官,如御史大夫,刑部尚书、侍郎等。
既领台纲,又毗邦宪。
陈景云曰:元和十年,晋公以中丞兼刑部侍郎,故曰又毗邦宪,非别除也。
公兼邦宪,以副经纪。
十二年,以摠兼御史大夫,充淮西行营诸军宣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