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蚕盐拼音、解释、繁体、造句。
五代至南宋政府在农村按户配售食盐的制度。二月育蚕时按户配盐,六月新丝上市,缴纳夏税时收钱,故称。
先是河南、北诸州官自卖海盐,岁收缗钱十七万;又散蚕盐敛民钱。
胡三省注:“蚕盐所以裛茧。
园丁上牛米,村婢博蚕盐。
唐天成二年,敕:
官盐阑入禁地贸易至十斤,煮碱至三斤者,乃坐死。民所受蚕盐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奏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