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同判拼音、解释、繁体、造句。
官名。
宋天圣初改通判为同判。
本朝章献太后父讳通,尝改通直郎为同直郎,通州为崇州,通判为同判。
陈垣《史讳举例》卷五:“同判者,通判也。
天圣初,章献刘太后临朝,避其父讳,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后崩即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