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手册:京兆尹
词语京兆尹拼音、解释、繁体、造句。
京兆尹
- Unicode码:\u4eac\u5146\u5c39
- 拼音:jīng zhào yǐn
- 繁体:京兆尹
- 释义:
1
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为三辅之一。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下辖十二县。后因以称京都。见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西安府》。
《汉书‧地理志上》:“京兆尹,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为渭南郡,九年罢,复为内史。
魂兮何归?京兆之野。
走马忽空京兆市,嫁衣重检小蛮箱。
2
官名。
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相当于郡太守。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
其葬物,有司官给之,京兆尹监护。
亦省称“京兆”。
敞为京兆,朝廷每有大议,引古今,处便宜,公卿皆服,天子数从之。
有韦群玉者,京兆之从子,其文有可取者,其进而未止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