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中含有害关键字的句子
孟子中含有害关键字的句子。
孟子中含有害关键字的句子
害[hài]
释义: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疑问代词。什么;什么时候。
副词。为什么;怎么。
阻止。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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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王在灵沼,于牣鱼跃。』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孟子》第一章梁惠王上1.4 -
2
孟子对曰:“昔者大王居邠,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去邠,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从之者如归市。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也。效死勿去。』君请择于斯二者。”
《孟子》第二章梁惠王下2.58 -
3
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闲。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孟子》第三章公孙丑上3.21 -
4
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
《孟子》第三章公孙丑上3.23 -
5
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
《孟子》第五章滕文公上5.20 -
6
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书》曰:『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禹掘地而注之海,驱蛇龙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是也。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
《孟子》第六章滕文公下6.33 -
7
“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公明仪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着,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
《孟子》第六章滕文公下6.36 -
8
“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孟子》第七章离娄上7.4 -
9
逄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
《孟子》第八章离娄下8.27 -
10
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此之谓也。《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齐栗,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
《孟子》第九章万章上9.22 -
11
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孟子》第十章万章下10.7 -
12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
《孟子》第十一章告子上11.29 -
13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孟子》第十一章告子上11.31 -
14
孟子曰:“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心害,则不及人不为忧矣。”
《孟子》第十三章尽心上13.29 -
15
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
《孟子》第十四章尽心下14.32 -
16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逾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逾之类也。”
《孟子》第十四章尽心下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