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 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古汉语注释,韵脚和平仄格式

唐代诗人白居易诗作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古汉语注释、韵脚、平仄格式、简体版、繁体版和拼音版。

唐诗正文

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其三
【唐】白居易

  • 三杯蓝尾酒,
    一碟胶牙饧。
  • 除却崔常侍,
    无人共我争。

繁體、簡體和拼音

  • sān
  • bēi
  • lán
  • wěi
  • jiǔ
  • dié
  • jiāo
  • táng
  • chú
  • què
  • cuī
  • cháng
  • shì
  • rén
  • gòng
  • zhēng

古汉语注释、平仄格式和平水韵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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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注释


全唐诗格式分析与匹配

五绝首句第二字“”平起尾字“”入韵式,韵脚:酒(jiǔ)、饧(táng)、争(zhēng),平水韵平声八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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