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榷盐法拼音、解释、繁体、造句。
唐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官收官卖)的制度。
干元元年(公元758年)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宝应元年(公元762年)时盐铁使刘晏继续推行。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向盐户统购盐,加价出售。后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听其运销。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
刘晏诛后,这种制度逐渐废弛。参阅《新唐书‧食货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