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第十七章阳货篇17.21
论语第十七章阳货篇17.21。
正文
第十七章17.21 核心句子
宰我问:“17.21.1三年之丧,期已久矣!17.21.2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17.21.3三年不为乐,乐必崩。17.21.4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17.21.5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17.21.6安!”“17.21.7女安则为之!17.21.8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17.21.9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17.21.10予之不仁也!17.21.11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17.21.12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